根据《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市政府第77号令)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发布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公众意见征求信息。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表)的相关内容。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相关内容。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